农村个人建房施工合同书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乙方详尽踏勘现场,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职责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此施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位于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2社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按实际施工面积(建成后实际测算面积)以31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价,第一层以地基建面计面积,第二层以屋檐边平面计面积。
二、工程内容
1、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245平方米,共计2层。一层、二层均为砖混结构,一层层高3.6米,其余层高为3.2米。
2、基地开挖深度及宽度按施工图及地质情况现场确定,深度50公分,宽度50公分,基地施工除地槽挖掘外所有施工。
3、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坡屋面),门、窗过梁乙方现场制作。
4、全部给排水、电气、弱电的电视、电话、网线、防雷接地等预留预埋,按施工图及甲方现场确定位置及数量进行施工,所需安装设备甲方现场确定。
5、每层卫生间便器、地漏等安装。
6、屋内地面、卫生间防水及屋顶防水。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乙方在浇灌混凝土时应认真负责、精心施工,如浇灌混凝土主筋超出2公分误差,梁、柱、砖体、整体偏差超过2公分,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误差地方从新改建的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所需材料费用。
3、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板面浇灌等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进入下一工序后就视甲方已经验收合格。
4、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6、乙方按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并保证施工质量,灰浆饱满,横平竖直,柱、梁、墙角误差不能超过2公分。
四、施工安全
1、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草图)。
2、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
3、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4、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附属合同书后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5、工期从*年*月*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乙方:
1、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图纸、政府和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所指全部工程内容。
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购买材料计划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4、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振动棒、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保卫,安全文明施工。一切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
7、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8、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六、工期及付款方式
1、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2、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浇筑好第一层板面,支付百分之三十,浇筑好第二层板面,支付百分之三十,主体全部完工,支付百分之四十,施工期间概不借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贰万元。
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贰万元。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附则
1、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因素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2、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3、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6、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2:重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年*月*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重庆市建筑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
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
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
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60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2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往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的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1天做好建筑红母鸡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50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并负责红线外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电力、水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用水、用电需要。
4、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
5、于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日期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1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志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7、发包方需要交变更设计时,应提前15天办理好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8、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9、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发包方办好竣工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编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及有关单位。
2、于每月月末后1天内向发包方报送次月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有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如不按时报送,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须将门窗、玻璃、地面打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工完场地清。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施工堆积物。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等级: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优质等级的补偿。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施工中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应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签证后,方得代表施工。
5、承包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兼)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6、凡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发包方检查验收。发包方接书面通知后1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发包方未按时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检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续施工,发包方事后应予承认并补签手续。如发包方事后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7、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投料负荷试车和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相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油料、燃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内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8、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具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进商定的时间内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10、已竣工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未办理交工验收,发包方不得动用,否则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而不交房屋者,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按建设部有关规定,土建工程保修为一年,采暖工程为第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住宅工程屋面保修三年,保修证明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发给发包方。
对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的约期进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发包方好可动用预留1%的保修款,超支部份应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
施工图纸修改
1、发包方交付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各种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主管机关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提前15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同,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修改部份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有关定额结算,由承包方编制,发包方认可,确定增减造价。
4、当修改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与设计不符合或承包方原因时,其发生的费用增减(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采纳实施其节约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与乙方。
第十条
奖与罚
1、工程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承包总造价的万分之(或人民币***万元)奖给承包方,反之延误工期,亦按提前工期的奖励比例照罚承包方。
2、工程质量的奖励与罚款:
质量的优劣由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认证。奖罚建筑面积计算,优良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奖励;合格工程不奖不罚;不合格工程,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除承包方返修达到合格标准外,每平方米罚款***元。(不实行质量奖罚的不执行此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发包方应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防护要求,并承担其措施费用;承包方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送发包方和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如承包方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专业工程质量需分包时,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并及时向发包方及有关单位报送分包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可向
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审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章生效,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篇3:建房承包施工合同(包工不包料)
建房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地点:甲方在***建房屋***层,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面积价格为一次性定价,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或减少面积,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2.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红砖、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自带建筑施工所需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以及铁铲、手推车、模板、脚手架、安全网等所有的施工工具,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170元/平方米计算。
2.甲方在乙方完成地脚圈梁浇灌后3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后每完成浇顶一层3日内支付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剩余价款在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尾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工作不负责等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六、后期维修
1.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并负责免费维修。
2.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七、注意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证人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在证人签字(章)
日期: